依據民國95年3月28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001616號函,本公司已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規定設置獨立董事,並於章程設有董事七~十一席,其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另本公司章程中訂定全體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上述公司章程之修訂,業經本公司民國113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一) 獨立董事提名暨選任方式
依據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公告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獨立董事應選名額、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股東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民國113年選舉四席獨立董事
於民國113年03月14日公告載明,訂民國113年03月23日起至民國113年04月02日止(以郵戳為憑),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
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獨立董事專業資格、持股與兼職限制、獨立性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財會部(地址:115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 號F棟14 樓)。。
(二) 獨立董事提名過程暨候選人資料
本公司於113年04月16日董事會中報告於上述提名期間,並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其他獨立候選人名單,僅有本公司董事會提名之獨立董事候選人。
本公司經113年03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於113年度股東常會中選任獨立董事4人,且於同年05月10日董事會審查通過提名莊秀銘先生、陳北緯先生、林雪蓉小姐及王主科先生為獨立董事候選人,經董事會審查上述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學經歷、專業素養及獨立性情形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三、四條,及公司法第192‐1 條第4 項之規定,列為113年度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其資料如下:
| 姓名 | 學歷 | 經歷 | 現職 | 持有股數 |
|---|---|---|---|---|
| 莊秀銘 | 台灣大學法律系 | 台北、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台灣台北、板橋地方法院法官 |
萬律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0股 |
| 陳北緯 | 中正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副理 群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崇右技術學院會計系兼任講師 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兼任講師 緯創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
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群創財富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0股 |
| 林雪蓉 | 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士 美國約翰霍補金斯大學流行病學研究碩士 台灣大學流行病學博士班研究 |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科長/分局長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 局長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 處長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副局長 行政院衛生署 參事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局長 |
財團法人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 公共衛生暨肝病防治推廣執行長 |
0股 |
| 王主科 | 台大醫學院臨床醫學研究所博士 台灣大學EMBA 會研所 |
台大醫院副院長 台大醫學院小兒科教授 台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小兒心臟科主任 |
台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小兒心臟科主治醫師 台灣心臟學會理事/監事 安鈦克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
(三) 選舉結果:
本公司於113年05月28日股東常會,選舉獨立董事候選人莊秀銘先生、陳北緯先生、林雪蓉小姐及王主科先生,選任結果如下:
| 職稱 | 姓名 | 當選權數 |
|---|---|---|
| 獨立董事 | 莊秀銘 | 92,369,069權 |
| 獨立董事 | 陳北緯 | 92,334,945權 |
| 獨立董事 | 林雪蓉 | 91,882,441權 |
| 獨立董事 | 王主科 | 91,754,504權 |